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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技術獎是由國務院設立、面向社會組織和科技工作者國家級獎項有哪些?如何評選?盛陽專利http://m.piano8028.com/為您介紹。

國家科學技術獎獎勵標準和評選程序
一、國家科學技術獎是由國務院設立、面向社會組織和科技工作者國家級獎項,主要有:
①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②國家自然科學獎; ③國家技術發明獎;
④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目前各項科學技術獎的獎勵標準自2018年度獎開始有所調整,具體如下:
①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標準由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全部屬獲獎人個人所得;
②國家自然科學獎、③國家技術發明獎、④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特等獎獎金標準由100萬元/項調整為150萬元/項,一等獎獎金標準由20萬元/項調整為30萬元/項,二等獎獎金標準由10萬元/項調整為15萬元/項。
二、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評選程序為:
1、國家科學技術獎每年評審一次。
2、候選人由下列單位和個人推薦: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二)國務院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總部;
(四)經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其他單位和科學技術專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可以推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候選人。
3、評審委員會作出認定科學技術成果的結論,并向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提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建議。
4、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根據評審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決議。
5、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作出的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決議進行審核,報國務院批準。
6、①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報請國家主席簽署并頒發證書和獎金; ②國家自然科學獎、③國家技術發明獎、④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由國務院頒發證書和獎金;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由國務院頒發證書。
國家科學技術獎是由國務院設立、面向社會組織和科技工作者國家級獎項有哪些?如何評選?盛陽專利http://m.piano8028.com/為您介紹。

國家科學技術獎獎勵標準和評選程序
一、國家科學技術獎是由國務院設立、面向社會組織和科技工作者國家級獎項,主要有:
①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②國家自然科學獎; ③國家技術發明獎;
④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目前各項科學技術獎的獎勵標準自2018年度獎開始有所調整,具體如下:
①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標準由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全部屬獲獎人個人所得;
②國家自然科學獎、③國家技術發明獎、④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特等獎獎金標準由100萬元/項調整為150萬元/項,一等獎獎金標準由20萬元/項調整為30萬元/項,二等獎獎金標準由10萬元/項調整為15萬元/項。
二、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評選程序為:
1、國家科學技術獎每年評審一次。
2、候選人由下列單位和個人推薦: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二)國務院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總部;
(四)經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其他單位和科學技術專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可以推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候選人。
3、評審委員會作出認定科學技術成果的結論,并向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提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建議。
4、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根據評審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決議。
5、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作出的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決議進行審核,報國務院批準。
6、①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報請國家主席簽署并頒發證書和獎金; ②國家自然科學獎、③國家技術發明獎、④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由國務院頒發證書和獎金;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由國務院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