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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規定,按照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蘇高企協辦〔2021〕2號)要求,為做好我區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新吳區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2018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至2021年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區科技局分三批集中受理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初審及受理截止時間安排如下:
第一批:初稿審核5月21日—6月8日,正式材料受理截止日期6月10日;
第二批:初稿審核6月15日—7月8日,正式材料受理截止日期7月10日;
第三批:初稿審核7月15日—8月8日,正式材料受理截止日期8月10日。
申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每年僅限申報1個批次)。初審及受理地點均設在蘇南自創區無錫高新區一站式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一站式中心)。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以及參與本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或鑒證工作的中介機構相關資質條件證明材料。
1. 企業打開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網址:http://kjjh.jspc.org.cn/)頁面,選擇并進入頁面底部的“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以下簡稱省網),進行注冊登記(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并選擇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作為注冊機構提交,由區科技局負責進行審核。
2. 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點擊“用戶登錄”并完成實名認證,如企業尚未注冊,則點擊“注冊”進行注冊登記(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以下簡稱國網)。
3. 企業進入“無錫科技創新服務云平臺”(網址:http://58.215.18.215:100/)“登錄”界面進行注冊登記,并選擇新吳區作為注冊機構提交,經網上審核通過后,企業再次登錄(在“無錫科技創新服務云平臺”注冊過的企業無需再注冊;在原一站式高企培育平臺注冊過的用戶也無需再注冊,僅需從“無錫科技創新服務云平臺”“登錄”界面下“找回密碼”重置密碼),進入“高企培育輔助系統”(以下簡稱市網),選擇“高企認定申報”進行填報。信息填報完整后,上傳國網所需附件(PDF格式、原件彩色掃描),然后進行“國網同步”(同步后國網不要提交,待區科技局對市網審核通過后再提交),將申報信息導入后登錄國網,通過“服務事項-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理入口”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也可于國網同步后,直接在市網生成并打印),連同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1),報送至一站式中心初審(不需蓋章和裝訂)。
初審通過的企業,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連同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必須與申請書所填內容對應(具體材料要求見附件1)),按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原件掃描形成電子版申報材料(PDF格式、彩色掃描),逐項上傳至市網“高企認定申報”的省網所需附件中,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企業自查表》(附件2),然后進行“省輔助同步”(同步后省網不要提交,待區科技局對市網審核通過后再提交)。企業須認真檢查填報的信息和上傳的電子版申報材料,確保真實有效、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后,連同申報材料市網上提交,并將市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中上傳(同步至省網的附件)且正式提交的電子版申報材料完整打印,裝訂形成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送至一站式中心,企業同時須妥善留存一份紙質申報材料備查。
經區科技局對市網審核通過后的企業,登錄國網、省網網上提交至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要認真檢查申報材料和遵守操作流程,確保每次市網修改完善后均與省網、國網進行了同步,且不得直接于省網或國網上修改申報材料,以便確保市網、省網和國網以及紙質申報材料的一致。
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關于企業知識產權,要通過市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校驗或經區科技局審核通過(專指系統校驗未通過而事實上有效)的有效知識產權,才能在市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中填報,且提交的知識產權要符合《工作指引》中“按II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
1. 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要指導企業登錄市網、省網、國網做好相關數據的填寫和附件上傳工作,確保每家推薦上報的企業均通過系統提交了準確、完整的材料,且與紙質申報材料一致,并按要求對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內容見附件3),對現場核查中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
2. 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要對照本通知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保紙質申報材料和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符合要求,對企業提交但未通過市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校驗的知識產權,區科技局將統一反饋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由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通過審核原件、與主管部門進行核實等方式認真審核,匯總形成《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有效性匯總審核表》(附件4)并加蓋公章。
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須按每批次受理時間組織企業按時上報,逾期不予受理。確認推薦上報的,將紙質《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附件5)、《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有效性匯總審核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報送至區科技局。
(一)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推薦申報工作,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和服務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通過電話、QQ群、微信群、視頻會議、錄播等方式,主動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相關政策宣傳解讀和業務培訓工作;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認定工作的有機銜接,重點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和通過評價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輔導,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入庫培育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確保推薦企業符合《認定辦法》有關要求。
(二)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在組織申報時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六項承諾”和“八個嚴禁”規定,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堅決杜絕“有償服務”行為的發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要主動服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單位報送材料。各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應切實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確保申報材料符合本通知要求。
(三)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企業在市網填報的數據和上傳的材料及通過市網同步至省網、國網的數據和材料是后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依據,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承擔相關責任,確保在市網、省網、國網中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完全一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方可報送。同時,企業要積極配合做好現場核查和申報材料審查工作,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如實上報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按照《認定辦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329號)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評審資格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中介服務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附件:
1.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
2.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企業自查表
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現場核查主要內容
4.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有效性匯總審核表
5.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
6.企業信用承諾書
7.知識產權權屬人聲明
8.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9.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
10.2020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表
11.中介機構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情況表
12.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匯總表
13.中介機構聲明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科技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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