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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主動融入國家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打造太湖灣科創帶人才發展高地,重點圍繞集成電路設計、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海空核心部件、智能裝備、數字文化等優勢產業集群和新興產業領域,以及科教、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重點領域,以更硬政策、更強平臺和更優環境,著力集聚愛國奉獻的各類人才及團隊在濱湖創新創業。
項目類別
1、頂尖人才團隊。
分為創業頂尖人才團隊、創新頂尖人才團隊,具體申報條件及支持標準見附件1。
2.領軍人才團隊。
分為創業領軍人才團隊、創新領軍人才團隊,具體申報條件及支持標準見附件2。
3.創新創業領軍人才。
分為創業領軍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具體申報條件及支持標準見附件3。
工作流程
1.材料報送。申報單位(申報人)對照申報條件,根據要求將所需材料報送至各鎮(開發區、街道)相關部門(具體參見附件)。報送截止時間為8月31日。
2.項目評審。各鎮(開發區、街道)相關部門應就項目真實性承擔把關責任,并指導各申報單位(申報人)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并經鎮(開發區、街道)人才辦審核后集中將材料報送至區科技局。區科技局于9月30日前向區人才辦提出初審結果和項目入選建議,并提交相關材料。
區科技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辦公室聯席會議對初審結果和項目入選情況進行復審,并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后正式發文。
3.資金撥付。由區財政局根據人才項目評審入選結果和人才引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兌現項目資金。
上述工作時間節點為參考時間,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遵循分級負責原則。各板塊各部門認真組織,廣泛發動,嚴格把關,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對在推薦、審核和現場考察過程中存在嚴重失職的,將追究相關責任。對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5年內不得參與人才項目申報。
2.認真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須完整規范,申報單位及人才本人要書面承諾不發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不泄露原單位商業秘密、不違反相關國家兼職取酬和科研經費管理規定等,對不能作出明確承諾的,不予受理。
3.準確把握申報資格。每人(團隊)當年限申報1個項目。往年已入圍我區人才類項目的人才(團隊),除有特殊說明的,一般不得再降格申報。入圍我區人才引進計劃的人才,不得異地申報(已退出原入選的引才計劃且資助資金已返還當地財政的除外)。
聯系方式
1.區人才辦:
杭昀竹、陳 驍 0510-81178510
2.區科技局:
湯毓潔 0510-81173353
沈忱華 0510-8117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