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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季度預繳申報:
· 上半年研發費用:可在2025年7月預繳申報時享受加計扣除。
· 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可在2025年10月預繳申報時享受加計扣除。
· 若未在預繳期申報,可在年度匯繳時統一享受。
2. 年度匯算清繳:
· 截止時間: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申報。
直接節稅
①減免方式:
通過增加稅前扣除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降低稅款。
例如:研發費用100萬元,加計扣除100%后,稅前可扣除200萬元。
②適用對象:
所有開展研發活動的企業,尤其適用于科技型、創新型企業。
③計算方式:
減免金額 = 加計扣除額 × 稅率。
某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萬元,其中研發費用為200萬元,加計扣除比例為100%,計算加計扣除減免稅額。
加計扣除金額:200萬元x100%=200萬元
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1000萬元-200萬元=800萬元
按25%稅率計算應納稅額:800萬元x25%=200萬元
未加計扣除時的應納稅額:1000萬元x25%=250萬元
減免稅金額:(1000-800)x25%=50萬元
政策依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不適用加計扣除的企業
1.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企業;
2.核定征收的企業;
3.非居民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