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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原文:對申報當年集中取得知識產權、參保人數小于等于1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等申報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重點核查。
2026年原文:對企業使用的知識產權全部為受讓、首次申報企業使用的知識產權全部為申請認定當年獲得的專利(或專利+軟件著作權)、企業近一年參保人數小于等于3人、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小于100萬元、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等申報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重點核查。
2026年新增原文表述:對企業使用的知識產權全部為受讓、首次申報企業使用的知識產權全部為申請認定當年獲得的專利(或專利+軟件著作權),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小于100萬元。
參保人數:從“小于等于1人”修改為“小于等于 3 人”。
2026年對申報企業的核查覆蓋范圍明顯擴大,還新增了兩類核查情形,從人員、研發、營收、專利多維度強化實質審核。
針對上述要求變化,建議企業:
合規梳理人員社保:嚴格對照參保人數核查標準,規范科技人員社保繳納,避免參保人數偏少被納入重點核查名單,杜絕人員掛名、人數湊數等情況。
做實研發財務數據:提前梳理近三年研發費用歸集,保證費用規模合理、結構規范。
規范知識產權布局:新申報企業避免集中受讓專利、突擊申請軟著,優先布局自主申請的一類知識產權,保證知識產權與主營業務、研發項目高度關聯。
要求企業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標準,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編制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杜絕錯報、漏報材料的情況。
今年的申報通知強調了對企業研發費用歸集的相關要求,引導企業嚴格按照認定標準正確歸集研發費用,確保申報數據真實、準確、可追溯。
國家最新要求:2026年度申報的企業提交的審計報告,應為從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下載的已賦碼審計報告電子版原件。
報告正文中高新產品(服務)收入100萬元,附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表中為200萬元。
2023年、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中利潤總額與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不一致且無說明。
年審報告賦碼不規范,掃碼信息未顯示為所屬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附注披露不規范。
企業2023年非小微企業,《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第19行3列為0,管理費用總額為200萬元。審計報告及專項報告研發費用為400萬元,管理費用為600萬元。納稅申報表管理費用比審計報告少400萬元,經詳細審核,系從銷售成本中轉入管理費用,并計入研發費用。
公司賬面有固定資產,未計提折舊,未有情況說明,影響企業凈資產的準確計算;年審計報告管理費用與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金額不符,兩年所得稅申報表管理費用均小于當年研發費總額。
根據近三年財審報告,企業固定資產除機器設備外還包括辦公家具、辦公設備、房屋建筑物,專項報告認定的研發費用折舊費幾乎涵蓋了近三年的所有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幾乎無生產、辦公用途,歸集準確性存疑,無法采信,剔除無法核定的研發折舊費80萬后,近三年研發費用占同期收入比2%,不符合高企認定要求。
2025年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總額和凈資產期初數與2024年期末數不一致,無法確定審計報告數據的真實性。
研發費用直接投入金額很小,無折舊費,是否有研發必要硬件設備存疑;提供的企業人員相關資料中的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顯示全年月平均在職人員數12人,其中研發人員4人,與23年企業所得稅基本信息表中的從業人數3人差異過大,且如果全年月平均在職人員數12人,按稅表A105050表的全員薪酬測算,人均1.5萬元/年,不合常理。人數及研發費用存在造假嫌疑。
本文標簽: 2026年高企認定核查 2026年高企認定要求 項目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