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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正在布局專利的科創企業來說,這是一條值得認真對待的消息。新規在適用范圍、審查時限、誠信管理等方面都有實質性調整,直接影響企業的專利策略和時間規劃。
2017版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必須已經進入實質審查階段才能請求優先審查。新規調整為:
"處于實質審查階段且未作出首次處理的發明專利申請"
"首次處理"的定義是"審查員已開始審查并發出通知書"。也就是說,只要還沒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都可以申請優先審查。這個窗口期比原來更寬,企業有更多機會"插隊"。
此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復審案件、無效宣告案件仍可申請優先審查,覆蓋范圍不變。
新規第五條列出了五類可以請求優先審查的情形,比2017版表述更聚焦:
涉及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或者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涉及省級或設區的市級政府重點鼓勵的產業
申請人已產業化實施或已做好實施準備,或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
就相同主題首次在中國申請專利后又向國外申請的該中國申請
對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義的其他情形
?? 對企業最有價值的是第1條和第3條。如果你的技術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或者已經將專利技術投入生產、有產品銷售合同,申請優先審查的成功率更高。
新規第十五條給出了明確的結案時限,這是企業最關心的硬指標:
|
案件類型 |
審查時限 |
|---|---|
|
發明專利申請 |
45日內作出首次處理,1年內結案 |
|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
2個月內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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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
2個月內結案 |
|
復審案件 |
7個月內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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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實用新型無效宣告 |
5個月內結案 |
|
外觀設計無效宣告 |
4個月內結案 |
對比2017版(發明專利申請4年內結案),新規將發明結案時限壓縮到1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壓縮到2個月。這對急需專利授權用于高企申報、項目投標、融資談判的企業是實質性利好。
新規在多個條款中強化了誠信要求:
第十七條規定,優先審查過程中發現虛假材料的,終止優先審查程序,轉為普通程序
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誠信原則的請求人或代理機構,一年內不予受理其優先審查請求
?? 這條"黑名單"制度是2017版沒有的。以前最多是退回普通程序,現在直接凍結一年的優先審查資格。企業提交材料時必須真實、準確,不能抱有僥幸心理。
這是新規最大的亮點。對于急于用專利做高企申報、專精特新認定、融資增信的企業,優先審查通道可以讓發明專利的授權時間大幅縮短。配合新規第15條的1年結案時限,企業可以把專利布局的時間表往前移。
這兩類專利本來授權就快,新規進一步壓縮到2個月。對于需要快速積累知識產權數量的企業,這是一個明確的加速信號。
新規明確將"已經產業化實施或已做好產業化實施準備"列為優先審查條件之一。這意味著,有實際生產和銷售支撐的專利技術,比"紙上專利"更容易走通快車道。這也與新規"支撐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立法目的相呼應。
分案申請受限:新規第八條規定,分案申請的原申請已被準予加快審查的,該分案申請一般不予優先審查。企業不能通過"母案走優先、子案也走優先"的方式來繞開限制。
同日申請發明+實用新型被排除:如果企業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同日既申請發明又申請實用新型,則該發明專利申請一般不予優先審查。這是為了防止企業"兩頭占"。
誠信記錄直接影響后續申請:一旦被認定存在虛假材料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不僅本次優先審查被終止,未來一年內的優先審查請求也會被拒。違規成本顯著提高。
根據新規第九條至第十二條,申請流程如下:
第一步:確認是否符合條件
對照新規第四條(案件類型)和第五條(適用情形),確認自己的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優先審查條件。
第二步:準備材料
《專利優先審查請求書》
證明符合第五條適用情形的相關材料(如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說明、產業化實施的證明材料、政府重點產業目錄等)
除第五條第(四)項(國內外同申請)外,其余情形均需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級知識產權局簽署推薦意見
第三步:提交申請
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業務辦理系統"(cponline.cnipa.gov.cn)以電子方式提交。新規明確要求采用符合要求的電子申請方式。
第四步:等待審核
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后進行審核,材料存在形式缺陷的可補正,最終作出是否予以優先審查的決定并通知請求人。
第五步:進入優先審查程序
獲批后,發明專利申請將在45日內得到首次處理,并在1年內結案。申請人需在規定期限內答復審查意見——發明專利申請的答復期限為通知書發文日起1個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為15日,逾期可能導致優先審查被終止。
建議一:提前梳理符合條件的專利
對照新規第五條的五種情形,梳理企業現有的在途專利申請,看看哪些可以申請優先審查。重點關注:是否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否有產業化實施證據、是否涉及政府重點鼓勵產業。符合條件的,建議9月1日后盡快提交申請。
建議二:發明專利布局要更有策略性
優先審查通道雖然提速,但并非無限量供應。新規第十九條明確,國家知識產權局會根據各地方的推薦情況和審查能力,統籌確定專利優先審查總量。這意味著優先審查名額可能是有限的。企業應該把優先審查名額用在最關鍵的核心技術上,而非所有專利都去擠這條道。
建議三:誠信是底線,材料務必真實
新規對虛假材料和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企業在準備優先審查材料時,務必確保所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可追溯。尤其是"產業化實施"的證明,需要有銷售合同、產品照片、檢測報告等實物證據支撐,不能僅憑一紙聲明。
新規將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企業可以提前準備好符合條件的專利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屆時第一時間提交優先審查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