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程序中,可以啟動口審程序嗎?
答案是:可以。
口審即口頭審查,通常是無效宣告案件在合議審查階段的主要審查方式,但是在復審程序中,也是可以啟動口審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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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一項復審請求,合議組可以采取書面審理、口頭審理或者書面審理欲口頭審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審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議組應當發出復審通知書(包括復審請求口頭審理通知書)或者進行口頭審理:
(1)復審決定將維持駁回決定;
(2)需要請求人依照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有關規定修改申請文件,才有可能撤銷駁回決定;
(3)需要請求人進一步提供證據或者對有關問題予以說明;
(4)需要引入駁回決定為提出的理由或者證據。
復審程序中,請求人可以以書面方式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進行口頭審理的請求,并且說明理由。請求人可以依據下列理由請求進行口頭審理:
(1)需要當面向合議組說明實施或者陳述理由;
(2)需要實物演示。
請求人提出口審請求的,合議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口頭審理。
綜上所述,專利復審程序也可以啟動口審程序;口審程序可以由合議組啟動,也可以由申請人申請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