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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第二條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問題2】哪些納稅人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均可以按規定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問題3】我公司為個人獨資企業,是否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如果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問題4】自然人是否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代開發票的納稅人在代開環節能否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9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3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第4條等規定,自然人(即其他個人)不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因此自然人可以按照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根據現行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無需代開發票,包括自然人在內的各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代開發票環節時,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問題5】我公司已按規定享受了其他優惠政策,還可以繼續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嗎?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在享受優惠的順序上,“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是在享受其他優惠基礎上的再享受。原來適用比例減免或定額減免的,“六稅兩費”減免額計算的基數是應納稅額減除原有減免稅額后的數額。
答:代扣、代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稅款的,扣繳義務人、代征人可以減按50%計算扣繳或代征“六稅兩費”優惠范圍內稅費額。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指導扣繳義務人、代征人進行明細報告,保障有關納稅人及時享受“六稅兩費”優惠政策。
【問題7】我公司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后,對于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已按規定繳納的“六稅兩費”是否需要進行更正?
答: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已按規定申報繳納“六稅兩費”的,不再根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進行更正。
【問題8】我公司申報“六稅兩費”時,如何填報有關減免稅信息?
答:納稅人申報“六稅兩費”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有關申報表單中勾選相應的減免政策適用主體選項并確認適用減免政策起止時間后,系統將自動填列相應的減免性質代碼、自動計算減免稅款。
【問題9】我公司“六稅兩費”的申報逾期了,是否還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逾期申報的“六稅兩費”稅費款的屬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內,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逾期申報的“六稅兩費”稅費款的屬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內,可申報享受減免優惠;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微利企業和新設立企業逾期申報的“六稅兩費”稅費款的屬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內的,符合文件規定情形的,也可申報享受減免優惠。
【問題10】我公司申報“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時,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什么資料?
答:本次減免優惠實行自行申報享受方式,除申報表單外,不需額外提交資料。